
欧盟委员会2003年1月6日通过第2003/03/EC号委员会指令,禁止在纺织皮革制品中使用一类名为blue colourant(混合物)的偶氮染料,自2004年6月30日起,在成员国销售的纺织皮革制品中此类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过0.1%。此前,欧委会已于2002年颁布第2002/61/EC号指令,禁止使用一类含有“芳族胺”(aromatic amines)的偶氮染料。
皮革等有害偶氮染料测度标准
1.CENISO/TSl7234:2003皮革--化学测试--验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
2. ENl4362-1:2003纺织品一检验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无须提取的情况下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
3.ENl4362-2:2003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第二部分:提取纤维以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
上述欧洲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制定。欧盟各国必须采用这些标准检验进口纺织品及皮革产品以及含有纺织品和皮革产品的其他产品(如玩具)是否含有被禁的偶氮染料。自欧盟第2002/61/EC号指令发布后,其实际可操作性关键在于相配套的测试标准的制定和公布。欧盟此次公布的测试标准,使我国企业和管理部门有了统一的测试标准,特别是使企业有了控制自己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和手段。企业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上述测试标准并应用于生产过程中,确保自己的产品顺利进入欧洲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