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公布已修订玩具安全标准EN71-1:2011+ A2:2013
来源: 发表时间:2010-1-9 15:28:56 点击:674
"修订案已由CEN批准并公布。经修订的A2主要修改内容为 EN71-1中的声学要求。更改如下。
发声玩具定义更新重点
取代以下现有的定义:
贴近耳朵玩具
手持玩具
摇铃
挤压玩具
桌面或地面玩具
引入新的定义如下:
盖烧玩具
发射式声压级别玩具
高峰发射式声压级别玩具
敲击玩具
沿拉或推玩具
定时式声压级别玩具
语音玩具
风力玩具
最大发射式声压级别玩具
发声玩具设计分为3个暴露类别。如玩具不适合任何一个类别,应使用最相近及严格之类别 (即最低编号):
类别1
每次启动后, 玩具发声周期通常长于30秒;
每次启动后, 贴近耳朵玩具发声周期通常长于30秒;
使用耳机或耳塞的玩具;
其他发声玩具,发声时间通常占据玩耍时间1/3以上
类别 2
每次启动后, 玩具发声周期通常短于30秒及长于5秒;
每次启动后, 贴近耳朵玩具发声周期通常短于30秒及长于5秒;
摇铃及挤压玩具
模仿乐器的风力玩具
其他发声玩具,发声时间通常占据玩耍时间1/10至1/3
类别 3
每次启动后, 玩具发声周期通常短于5秒;
需要付出重大体力保持发声的玩具
每次启动后, 贴近耳朵玩具发声周期通常短于5秒;
盖烧玩具;
风力玩具如哨子
其他发声玩具,发声时间通常占据玩耍时间1/10以下
除了以上类别,玩具亦应以玩具类别及其声音分段的不同声压级别(分贝)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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