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出口日本市场的两大壁垒-日本PSE标准和专利协议
来源: 发表时间:2010-1-9 15:28:56 点击:674
LED灯出口日本市场的两大贸易壁垒
日本PSE认证标准
LED灯具进入日本市场 7月1日实行PSE认证
导读:日本作为全球最大LED产值国,据统计,在节约能源的大背景下,LED市场年增长率达70%~80%,2010年市场容量达到11亿美元,未来将达到110亿美元。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11年7月1日公布《关于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的部分内容的政令》。
日本作为全球最大LED产值国,据统计,在节约能源的大背景下,LED市场年增长率达70%~80%,2010年市场容量达到11亿美元,未来将达到110亿美元。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11年7月1日公布《关于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的部分内容的政令》。根据该政令的最新规定,进入日本市场销售的LED灯泡及LED电灯器具将于2012年7月1日开始须加贴圆形PSE标志。这标志着“LED灯”及“LED灯具”成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管制对象。
日本LED产品认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标准目前只有省令1项,省令2项的协调标准尚未出台。因此与LED相关的IEC标准不在《电气用品安全法》接受范围内。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最可行、最省成本的方法是依据日本省令1项的技术基准制造LED灯泡和LED电灯器具。
附件日本最新的标准介绍:電気用品安全法のページ
LED灯泡相关法令的发展历史
2011年7月1号日本内阁通过并公布了修订后的日本电安法,追加了“LED灯泡”和“LED灯具”为管控对象产品。新的电安法会在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该电安法施行令别表二第九项,额定电压100V~300V,额定频率50Hz和60Hz,额定功率1W及以上,并且只有一个金属灯头的LED灯泡被纳入到管控范围。
为进一步明确LED灯泡的适用范围,《关于电器用品范围等的解释》(2012年4月2日起实施)给出了以下补充:
标准JISC8156(2011)规定的普通照明用球泡LED灯,以及与此相类似的球泡形LED灯。即:标准JISC8156适用的额定功率60W以下,额定电压大于50V且小于或等于250V,使用E形(包括E11,E12/E15,E14/E20,E17/E20,E26/E25)、B形(B22d)或GX53灯头的自镇流LED灯,属于管制对象。不在JISC8156(2011)范围内,但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现阶段也属于管制对象:
(1)灯泡的形状为球形;
(2)在家庭或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用;
(3)灯头符合JISC7709。
LED灯泡最新标准:JIS C 8156:2011(标准的第8-9页有介绍)
属于管制对象。不在JIS C 8156(2011)范围内,但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现阶段也属于管制对象:
(1)灯泡的形状为球形;
(2)在家庭或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用;
(3)灯头符合JIS C 7709;
下面几种不是LED灯泡的管制对象:
(1)直流供电,且内部没有AC/DC转换电路;
(2)灯的形状是长条形或环形(原因:非球形);
(3)E39灯头(原因:该种灯头,不在家庭或类似场合应用);
(4)灯头为器具合(插销)式(原因:灯头不符合JIS C 7709的规定);
(5)额定功率小于1瓦(原因:不在施行令规定的功率范围);
(6)圣诞树灯,归在“装饰灯具”,不在LED灯泡的管制范围内。
2.下面几种,不是LED灯具的管制对象
(1)非一般电气用品的零部件,且不与之相连接的产品(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一号以外);
(2)容易拆卸下来的连接部件。(《关于电器用品范围等的解释》,LED灯具中使用的AC/DC转换装置,为“直流电源装置”中的LED控制装置,是菱形PSE的目录范围;LED控制装置匹配的LED模块(光源部分),它用在非交流电路中,不属于管制的对象);
(3)已纳入管制对象的产品(如:台灯、广告灯等),即使它使用LED光源,仍归在台灯、广告灯,而不在LED灯具的管制范围内;
(4)虽为管制对象内产品,但由于其违反技术标准而不能销售的情况(如配有E27灯头的器具,违反了第八附表1(2)ヘ项等)。
而做圆形PSE认证加上日本的偏差 (電気用品安全法のページ 25页码之后有详细介绍)
省令1项別表第八1为通用要求,它包括十二个章节:
(1)材料(Material);
(2)结构(Construction);
(3)零部件(Component);
(4)功率等电气参数的容差(Deviationofpowerconsumption);
(5)电磁兼容(Radionoisestrength);
(6)电压波动时的工作稳定性(Runningstabilityagainstsupplyvoltagefluctuation);
(7)双重绝缘结构(Double-insulationconstruction);
(8)马达启动特性(Startingcharacteristicformotor);
(9)泄漏电流测试(Leakagecurrentmeasurement);
(10)阴极管及其附件(Cathoderaytubeandit’saccessories);
(11)太阳能电池要求(Solarbatterymodule);
(12)标记(Marking)。
由于LED灯泡产品的特性且LED灯泡一般不会有马达、阴极管和太阳能电池,因此8、10、11章通常不用不考虑。
省令1项別表第八2(86-6-2)是LED灯泡的特殊要求,它在通用要求的基准上主要追加了以下要求:
(1)灯头带电部件必须为铜或铜合金;
(2)灯头尺寸必须符合标准JISC7709-1的要求;
(3)装有总容量超过0.1μF电容的LED灯泡,其结构应能使其在额定电压下断开电源1秒钟后,不同极性的之间的残余电压不超过45V;
(4)光输出不得造成闪烁的感觉;
(5)设计和结构应能保证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冒烟、起火等危险;
(6)灯头的机械强度(抗扭矩)要求。
日本专利协议:
LED芯片方面,日亚化学工业、丰田合成、荷兰飞利浦、德国欧司朗及美国科锐拥有相关专利。要想生产高品质照明产品,就需要从这5家公司采购芯片。
但反过来说,有了芯片、电路及灯口等所需部件后,则可以轻松组装照明器具。与通过水平分工实现大路货化的平板电视等数字家电属于同种产品。跟拥有专用自动生产装置的大型厂商从设计到制造全面负责的以往照明产品相比,很容易陷入价格竞争。
“中国已经有数千家生产LED照明产品的工厂”(大型LED材料厂商)。抓住了照明产品向LED过渡的绝好时机,委托海外工厂进行生产的其他行业企业也陆续涉足照明领域。
目前,Kakaku.com的网站上除了松下和东芝照明技术等知名照明厂商外,还有30多家其他厂商。其中不乏计算机企业、中小商社及台湾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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